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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拒交物业费是否违约?

发布时间:2025-08-04 17:15:19来源:admin浏览次数 174

转自《河南法制日报》

何某是某小区业主,房屋面积为114.27平方米。2020年6月10日,何某与某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双方对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代收代缴费服务、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后该物业服务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对公共设施设备道路维修养护不及时、小区道路积水清理不及时、绿化养护不及时、楼道垃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何某自2022年7月1日起未按照合同约定向该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和垃圾处理费。物业公司催收后何某仍不交纳。2023年12月,物业公司将何某起诉至法院,请求何某支付物业费和垃圾处理费,并支付违约金。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履行瑕疵,但该瑕疵不属于根本违约,何某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和垃圾处理费。法院最终判决何某承担80%的物业费及垃圾处理费,并要求物业公司改进服务质量。何某并非故意不交纳物业费,因此对于物业公司请求何某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中,虽然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该瑕疵不属于根本违约,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合同具有长期性和多样性的特点,暂时的状态不能反映真实的物业服务水平,业主不能以物业服务中的瑕疵而否认所有的物业服务,且法院为了督促物业公司提高物业管理水平,酌定何某承担80%的物业费及垃圾处理费。

日常生活中,为了避免此类纠纷的产生,物业公司需要提高人员的管理水平,业主发现物业服务问题时要及时向物业公司反馈,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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