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4月1日晚7:30-8:30
形式:微信直播
故事:律师眼中的“鉴定人”
讲述:崔月清
主持:朱子凡
朱子凡律师:走进律师生活,讲述律师故事。大家好,我是《律师故事我来讲》节目主持人朱子凡。坐在我旁边的是主讲人崔月清律师。本期节目是第95期,这期我们的故事主题是《律师眼中的“鉴定人”》。大家可能会想鉴定人是什么人呢?可能需要对不太了解法律的观众朋友们格外解释一下。鉴定人在百度百科的定义是“受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的人。”或者说我们通俗一点来讲,就是对关键性的证据做出鉴定的一类人。那我们这一期要讲的是哪一种鉴定人呢?大家可能会想,既然是对证据做出鉴定,那这个鉴定的种类肯定很多。我们要讲哪一类鉴定人的故事呢?在稍后我们会讲多种类型的鉴定人的故事。这里也想请大家在评论区打上你最想听的关于鉴定人的故事。比如说你想听哪一类型的司法鉴定人的故事,你是想听他们给笔记做鉴定,还是想听他们给亲子之间证明他们有亲子关系,或者没有亲子关系的这种鉴定人做鉴定的故事呢?还是说是一些别的,比如说珠宝鉴定这种鉴定人的故事呢?
崔月清律师:好,各位来到直播间的朋友,这里是《律师故事》的第95期,在郑州在我的办公室给大家直播这一期的《律师故事》,律师眼中的“鉴定人”。如果是老朋友可能会注意到我们这个系列,是我们律师眼中的什么什么。比如说律师眼中的“当事人”,律师眼中的“鉴定人”,律师眼中的“证人”,律师眼中的公检法等。这一期是《律师故事》的第95期,是律师眼中的“鉴定人”。刚才朱子凡律师给大家也讲到说这个鉴定人是什么呢?什么是鉴定人呢?鉴定人都是咋回事?鉴定人有什么作用?都由哪些组成?他能干啥?他在鉴定的过程当中,或者是鉴定的结果会带来哪些离奇的故事呢?有没有惊喜的?有没有令人吃惊的故事呢?或者有没有颠倒黑白的故事呢?这些我们这一期故事会陆续的给大家呈现。
崔月清律师:欢迎大家来到《律师故事》的直播间,每周一期,每周一的晚上和大家准时相约在这里,在《律师故事》直播间给大家专题讲述律师故事,讲和律师有关的故事,或者是律师群体的故事。这里边我们有律师同行参与,有社会各界群众、各界朋友来关注这个栏目。马上就两年了,《律师故事》已经陪伴大家走过了95周,今天是第95周,到了五月份到下个月,我们就要迎来百期了,就是两年时间我们要做到100期了。刚才说的这个鉴定人,朱子凡律师也给大家做了个解释,为了加深大家对这个解读的印象,先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
崔月清律师:这是我们今天下午看到的媒体当中的一个故事。有个男的和女的结婚,结婚后生了一个孩子,小孩到4岁的时候,他发现这个孩怎么越长跟他越不像。他自己看着不像,可能邻居朋友也会说,哟老张你这个孩咋看着不像你呢?你是圆脸,他是长脸,你的眉毛浓,他的眉毛淡,这一点都不像你,这是不是你的种?他心里就很膈应,怀疑这个不是他的孩子,就去做了亲子鉴定。有专门的鉴定人就是干这个活的,做亲子鉴定,鉴定以后发现就不是他的孩。那这个时候,他就跟他老婆大吵一通,然后就离婚了。又过了十几年,到了孩子15岁的时候,这个男的一打听,发现这是他前妻和她的同事的孩子,这才知道他亲爹。一看还真是有点像。最后向法院起诉,说这些年你蒙骗了我,你才是他的亲爹,让我这个不是他亲爹的人抚养孩子,我心里也很痛苦。我不但倒贴了多少抚养费,而且精神还遭受痛苦。那这个时候,就又产生了一个官司,法院今天刚判出来,判了赔偿15年的生活费、教育费,还有精神损失费。那这里边就有个问题可以告诉大家,大家听一听。刚才说,他跟他老婆结婚后生了孩子,孩子四岁之后发现不是他的,一鉴定发现真不是他的。但是,后来十几年以后,这个人打听到这个孩子的亲爹是谁。那你说向法院告,那第一能不能告?第二个告咋告?你咋知道你说大街上那个老张、老王、老李才是他孩子爹,那你这里边咋操作?我们律师同行也考虑一下这个问题,在现实当中,不像电影电视剧当中,你看这个案例在媒体当中,写的很简单,但这里边确实绕不开第二个鉴定。你说那一个人是他爹那就是他爹吗?你说是他亲爹就是他亲爹吗?你不是他的亲爹,这是十几年前就鉴定过的,但是他亲爹咋找到的,找到以后能不能就说他就是小孩的亲爹?这个鉴定咋弄,大家可以想一想。你看这个故事当中有两个鉴定。有的人说,哟这好办,我去揪他一根头发,我拿去鉴定,那你咋揪?人家在路上走,人家上班,人家在家。我说你跑到人家家里边去揪个头发?你在路边你上去揪人家个头发?
崔月清律师:所以这个案件也很有意思,我也不知道他是用什么方式找到孩子的亲爹,并且把孩子的亲爹告上了法庭,要求他赔偿生活费、抚养费、精神损失费。说他受了蒙骗,他不是孩子的亲爹,这个孩子不是他儿子,但他养活了十几年。那这里边,我刚才说,咋能够把这个证据取到,同时,你奇怪不奇怪?刚才我说没有告那个女的,没有告他前妻。那前妻应该知道这个孩子是谁的,是不是跟她丈夫生的,她应该知道,丈夫受蒙骗不知道,这个有情可原,但妻子应该知道。我说应该知道,也就是说必须知道,但是还有荒诞离奇的我就不讲,也可能有特殊情况。比如说这个女的这一天可能跟几个男人都发生关系,那最后谁是这孩子爹,不知道。那这里边为什么没有告这个女的?刚才我们给大家讲故事的时候就讲到他们离婚了以后,这个女的就另嫁他家,那是外地?还是本地?为什么不告她?失踪了吗?告也是告他前妻和孩子的亲爹。那是他俩共同欺骗是不是这样?这个案件还很有意思。在离婚的时候,这个女的也真有意思。她明明知道这孩子不是她前夫生的,她偏偏把这个孩子留给他,她不带走。那留下了什么?留下了一些祸端。到孩子15岁的时候,终于找到了孩子真正的父亲。就这里边这个鉴定就很重要,第一个孩子是不是他的,第二个那个爹,他是不是真的是他爹,这个都是需要鉴定的。
崔月清律师:那么我们把话题拉回来,这种鉴定是DNA鉴定,那有人问DNA鉴定是不是百分之百?是99.999%。我们在往期的故事当中给大家讲了很多,包括玉米种子、小麦、植物、生物、人体都能鉴定。关于这个亲子鉴定,DNA鉴定,朱律师再给大家讲。
朱子凡律师:亲子鉴定其实是属于法医类鉴定的一个种类。大家想亲子鉴定,它主要鉴定的是两个人之间有没有亲子关系。当然这个亲子关系它不只指的是父母和孩子之间,也包括爷爷奶奶和孩子之间,叔叔和孩子之间。不只是一代亲,隔代亲的也能测出来,这种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的,也能测出来。亲子鉴定我觉得最开始最早大家可能会想到的应该是古装剧里演的那些情节。比如滴血验亲。我小的时候最喜欢看的《大宋提刑官》里面,宋慈说的有一种方法是把血滴到死去的人的骨头上面。如果这个血和那个骨头融在一起了,那说明这两个人是有亲属关系的。
崔月清律师:《律师故事》的朋友们,我们现在正在讲的是《律师故事》的第95期,叫做《律师眼中的“鉴定人”》。欢迎大家来《律师故事》的直播间,每周一期,每周一的晚上我们随时会在这里跟大家相见,给大家律师故事,讲与律师有关的故事,讲律师与当事人、律师与证人、律师与鉴定人的故事,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与原告、与被告等等的故事。
崔月清律师:刚才朱子凡律师给大家讲的滴血验亲,六十年代初有一部电影,叫《三滴血》。这里面县官判断这个孩子是谁的,他就是用滴血的方法,叫三滴血。看看血融合不融合,融合了就是,那不融合了就不是。但这是古老的、不科学的方法。现在用的都是DNA鉴定。
朱子凡律师:以前的滴血验亲,它其实是古人不了解科学常识。其实血液里最主要的是红细胞,因为血滴到了水里后红细胞吸收了外边的水,就把这个红细胞胀破了。然后大家就可以看到这个血刚进去的时候是一滴儿,过一会儿这个血就弥散开来了,就是一滴变成了一片。可以理解为红细胞破裂了,它里头的那种色素什么的都流出来了。然后流出来之后,就变成了两片血,两片血它慢慢的肯定会融在一起,这就是滴血验亲的原理。以前古人不了解这其中的科学道理,他觉得两滴血能融在一起,就说明这两个人有亲属关系、亲子关系。现在我们用这种DNA测定的方式,它这个肯定是比这个滴血验亲要科学的多。
朱子凡律师:大家可能会想问说你们律师眼中的鉴定人是什么样的形象?因为能在法律中涉及到亲子鉴定的,一类是刚才崔律师讲的这种是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或者是抚养费的这个事情。另外一类,怎么说呢?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就是说有一个富豪死掉了,然后有一个外边的情人带着她的小孩来了。说小孩是这个富豪的孩子,然后要分富豪的遗产。这样的故事大家应该听过,电影电视当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案例。这个时候鉴定人这个角色,大家对他是又爱又恨。爱的是如果真的是把这个小孩鉴定成是这个富豪的孩子,那这个来分家产的人肯定是很开心,能拿这么大一笔钱,这是多好的一件事。但是原配是什么样的心理呢?原配肯定是很不爽,说我的老公怎么会是这样的人?在一起的时候如此之好,结果居然是偷偷出轨。或者说就像刚才崔律师讲的那个故事里边,没有想到自己养了这么多年的孩子居然不是自己的孩子。他们对这个鉴定人肯定是恨的。所以说有的朋友们说这个亲子关系的鉴定人,是婚姻终结者,或者说是美好终结者。说都是因为他们的鉴定结果导致了婚姻的破裂,或者说导致原来美好的生活的破裂。但律师在这里,其实是想说,这些鉴定人他们只是一个鉴定人的角色,只是在做他们的工作。这个职业他是不分好坏的,他们是中立的。所谓的这个婚姻终结者,其实是这个出轨的人,而不是鉴定人。人家鉴定人只是把你做的错事给揭露了出来,但错事又不是他去做的。要这样去说这些鉴定人是什么婚姻粉碎机,是什么美好终结者,我觉得这样是不公平的。
崔月清律师:就像刚才说的,这个鉴定人,他起的作用是什么?他是干啥的?他能够起到把事实弄清楚,起到找到真相的作用。当事人一头雾水,也不知道究竟是对是错,是好是坏。你比如说疑心重重,总是觉得这不是自己的孩子,然后去做亲子鉴定,你要把这个疑虑给打消了,那无非就是真相大白,或者是说异常吃惊是吧?刚才实际上说到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鉴定人的品质。刚才说鉴定人具备专业技术,是有专业能力的,是公平公正中立的,是啥就是啥。因为你不负责破案,你只是要把这个事儿给呈现出来,是红就是红,是黑就是黑。但是有些鉴定人昧着良心,HIA有些鉴定那不是昧良心,而是啥?而是他的水平低。你比如说我原来在《律师故事》当中给大家讲过的,为了抓到一个凶手,在现场找到一根毛发,勘验现场的办案人员就如视珍宝,拿夹子把这个毛发夹起来,放到盒子里面给它包装好,包装好了之后跑到上海一家鉴定所去鉴定。这个人中途拿着这个东西,他也知道人命关天,这根毛发很有可能是作案凶手留下的。所以他把这个毛发一会儿看看,一会儿看看,就怕弄丢了。结果还真有一阵风吹来,就把这个毛发给吹跑了,他就从自己头上拔了一根头发,把这个拿到上海去鉴定。打个比方,拿到上海鉴定的,上海鉴定所一比对说这就是凶手的,但是他自己心里不踏实,又拿到北京再鉴定,结果说这个不是凶手的,所以这两个结果不一样,就像这些东西是水平问题。但有些鉴定比如说伤残鉴定,伤残鉴定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大家觉得十最大,但实际上十级是最轻的,一级是最重的,因为它每一个级别涉及到赔偿的数额的问题,所以有些人故意把五级改成三级,原来是八级给它改成六级,对,这个都是昧着良心的。你说比如说还有这个伤害,轻伤、重伤、轻微伤,轻微伤是什么?15天拘留。轻伤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伤了就三年以上,无期徒刑一直死刑,所以是有这么一个东西。所以说这个鉴定人有的时候专业做好了,那是能够证明清白,揭开真相的。如果要是昧着良心或者技术不专业,瞎胡鉴定一下,那可能就又造成冤假错案。
崔月清律师:那这里边有人说,除了DNA鉴定之外,还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他说真话。比如说我们还拿刚开始那个例子来说。结婚了四年,孩子到4岁以后,发现这个孩子不像他,他问他妻子说这是不是他的孩子?那他妻子会不会说实话?在这个案件当中是没有说实话,经过DNA鉴定后发现不是,然后因为感情破裂而离婚。那能不能通过什么测谎的方式,说你必须得说真话,不能说假话,用测谎仪测谎。
朱子凡律师:这种测谎的话,其实在电视剧当中大家经常能看到,我记得小时候看那种特务片,大家能不能理解这个特务片,就是以前抓间谍抓特务的。那种电视剧里面经常会出现一个情况,就是拿出来一个测谎仪,然后经常这个被拷打的就是我们的共产党员,问他说你到底是不是共党,你是不是通共,你有没有偷偷把我们的情报泄露给别人,那个时候会用那个测谎仪,但原来电视剧它有点超越现实了。因为测谎仪这个东西其实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才有的。他把后来出现的事物安到了原来的时候。测谎仪其实一般主要测的是人脉搏的频率,还有人的心电图,看你心跳的次数。这种仪器都是近代才出现的,所以说测谎仪它其实是近代才有的一个东西,我们经常说现在有没有测谎仪呢?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国外的一个综艺,很狗血。就是每一期都会请一对夫妻,带着他们的小孩,看这个小孩到底是不是这个男人的孩子。然后那个综艺里边经常用的一招,就是给这个女的用测谎仪,就问她,然后看她的反应,来看这个小孩到底是不是他的,或者说到底是谁的。但是就根据这个电视综艺的效果来看,这个测谎仪也不一定准。但是我们现在有的时候依然会把测谎仪用于刑事侦查当中。因为不是所有人的心理都是那么强大的。因为在现实生活当中,你说两个人一直生活在一起,就有一句话怎么说?叫谎话说多了就变成了真话。她一直说这个小孩就是你的,你就算用测谎仪来测她,都说了那么多遍,她已经形成了肌肉反应或者条件反射,只要问那就是你的。
崔月清律师:那还有一句话是说了一个谎话要用十句话去圆它。
朱子凡律师:所以说其实这种测谎仪用于侦破心理素质不好的那种罪犯来说,效果还是好一些的。因为现在有这种技术手段,就是用测谎仪来问犯罪嫌疑人一些问题,看他回答的过程当中有没有出现一些纰漏,来判断他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罪犯。就比如说先把这个测谎仪给绑上,绑上之后他就会先问几个比较基础的问题。
崔月清律师:都会问哪些问题呢?
朱子凡律师:他会先问一下比较简单的问题,这个时候看他的一般的心跳是多少,看他一般的脉搏频率是多少,看他这个心电图是什么样的。比如说有一个人从金店里偷了2万块钱,那一般民警就会先问他说,你有没有见过2万块钱?你有没有做过见不得人的事?一般问这些问题的时候,这个测试者的反应都比较平和。所以说这个可以作为它的基准的心率,基准的心电反应图。然后再开始问和案情相关的问题,在这样问的过程中,有的人心理素质比较差,他的心跳,还有他的呼吸频率都会变快。这时候就可以判断出来他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罪犯,用这样的方式利用测谎仪来推动这个案件的侦破。这也是我们常说的一种侦破案件的方式。不过实际上来说,这种鉴定人他算不上鉴定人,他只能算是一种刑警或者民警的办案手段。
崔月清律师:这种办案手段的目的也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弄清事实真相。但是给大家说一下,这个测谎的方式也是很先进的。虽然很先进,但是不能作为法庭证据使用。刚才说的鉴定报告、鉴定结论、鉴定意见,这都是法定的证据,都是法律规定的证据,叫法定证据,都可以作为定案依据。所以我们说拿到这个鉴定报告,那就可以定性。你比如说轻伤,那就要怎么判,重伤怎么判,轻微伤怎么判?他是这样。但是测谎只是作为参考,就是说这个人有可能说的是假话,但是仅仅以测谎的结果来定罪是不可以的,不符合法律规定,他就算是说谎你也是不能给他定罪的。
朱子凡律师:除了刚刚我们说的测谎,还有一类比较有意思的,其实跟测谎有一点像的就是什么呢?是法医精神病鉴定。这个是简单来说就是看你是不是神经病。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有的人他会在杀人或者放火之后,就编出一个借口说我脑子有问题,我有精神分裂症,刚刚犯案的是另外一个人格,不是我这个人格,你不能判我罪。然后因为他们也学过法律,知道法律上面这种有精神疾病的人,他在作案的时候,如果是属于精神疾病的发病期,那他是不用担法律责任的。所以说他就想了这么一招,他说我要申请做司法鉴定,我是精神病,我不用承担责任,他就有的时候就会这样去做。
崔月清律师:你这个话,我怎么老觉得像那喝多的人,有个人说我喝多了,我醉了。还有另一种人说我没醉,我再喝多少都不会醉,你咋说我醉了,你才醉了,我没有醉。有这两种情况。你觉得这个人他自己说的我有精神病,我感觉到这恐怕是有问题。真正的精神病可能就不是自己说出来的,就像真正醉酒的人的,醉了可能你还不觉得醉,那种刚喝了一口立马就说我醉了的人那可能真的没醉,是吧?
朱子凡律师:所以说今天我们给大家讲一个故事。有一个罪犯,他在犯罪之后,说他有精神疾病,说他是精分。为什么说他是精分呢?这个犯罪嫌疑人说我经常能听到外星人说话,他们经常会用电波刺激我的身体。如果我不按照他们说的去做,他们就刺激我,就用电波刺我的身体。这个话也得到了他亲属的验证。因为他的亲属和邻居都说,他这个人平常的时候就神神叨叨的,经常说有外星人,外星人老是要控制我,我不听话他就用那个电波刺激我。所以说当时民警问他的时候,说这个案件是不是你做的。这个犯罪嫌疑人也说是我做的,但是都是外星人控制着我去做的。所以说到底他这个人是不是有精神疾病?他在作案的时候,到底是不是在这个精神疾病的发病期?这就成了一个问题,这个时候鉴定人就发现了一个事情,就是在问他一些问题的时候,先是观察他的状态,你会发现他这个人坐那儿的时候,虽然是正坐着面对着你,但是他那个眼神明显不是直视着你。就是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种感觉。就有的时候你一看那个精神病患,你就知道他肯定是精神方面有点问题,就是看人的时候他不好好看,明明坐在你对面,但是他眼神是斜着往旁边看的。所以说,这个鉴定人就第一印象感觉他表现的有点不太正常。然后就开始通过交谈来看他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有没有问题。先问他说和你对话的外星人是从哪个星球来的?他说不知道,他们没说从哪儿来的。然后又问他说你是怎么听到外星人说话的?那个人说我是用耳朵听到的,然后说你是什么时候听到的?他说大多数是白天,只有清醒的时候能够听到。那问他旁边的人能听到吗?你家人有没有听到?这个犯罪嫌疑人说没有。那问为什么就你能听到?他说我不知道,就这样,他的回答是很快的,没有迟疑,没有犹豫,没有思索,没有停顿。所以说鉴定人觉得他的回答应该是真实的,是没有经过编造的。下一步这个鉴定人就让这个犯罪嫌疑人分享他知道的关于外星人的那些情况。什么是外星人?外星人都让你干什么事?犯罪嫌疑人就很有兴趣,就开始拼命的跟他讲那些,就可以看出来这个人可能是真的有问题,就比如说幻听,然后还有妄想症。
朱子凡律师:但是当问到一个很关键的问题的时候,就发现了问题所在。问他说这个外星人这么恐怖,天天拿电波刺激你,那你是不是很听这些外星人的话?然后这个犯罪嫌疑人说,那哪儿可能,我是一个有气节的人,他拿电波刺激我,我哪能就听他的话,任他摆布。然后这个时候这个人就发现了问题,他明明之前说是受到了外星人的摆布才去作案的。
崔月清律师:啥叫摆布呢?就是外星人让他干啥,他就干啥。他干啥都是外星人让他干的,是这个意思吧?
朱子凡律师:对。这个时候鉴定人就问了一个问题,他说不对啊,你说这个外星人不能摆布你。但是你为什么说作案的时候是外星人在操纵你呢?对,然后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又想了一个说法,说不对不对,不是那个外星人用电波刺激我,是他直接占领了我的身体,他控制我的身体去犯罪的。这个时候,就会发现这个借口是很拙劣的。基本上就可以发现这个人虽然是有精神病,但是每次作案的时候应该都是清醒的,就是说他是没有处在发病状态的。所以说,最后是认定了他虽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幻听,还有妄想症。但是,这些作案行的行为和他的精神疾病是没有关联的,他是没有办法用这个精神疾病给自己开脱的。最后,法院也是采纳了这个鉴定意见,对他判处了相应的刑罚。所以说我觉得鉴定人工作其实还是挺有趣的,每天也算是和这些犯罪分子斗智斗勇。
崔月清律师:如果被他蒙蔽过过关了的话,那这个就不公平了。真的精神病人在发病期犯罪,不用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作案时不是在发病的这个期间,那他还是要承担责任的。那有人说了醉酒状态下发生交通事故要不要负责?这是肯定要负责的。我们说精神病,他有的时候是不可控的。你比如说羊羔疯,学名叫做癫痫病。发病时会浑身抽搐,口吐白沫。我们在原来的故事当中给大家讲过,说这个电击伤,它不流血,电击伤了以后一般都是一个黑窟窿、黑洞。但这种病,受了电击伤以后,一般20年之后会发作,有可能转化成癫痫病。癫痫病发作以后,那他是腿抽搐,口吐白沫,他是自己控制不了自己,他的是驾驭不了自己的意志的。所以这些东西,是过了这一阵儿那就好了。我们在一些案件中发现控制不住怎么了弄?他自己往牛角上去撞,撞得头破血流的,所以他是控制不了自己的。但是有些是装成精神病的,那不行。所以说法律都是很严谨的,法律都是有规定的,你想逃避或者想钻空子,不是那么容易的。
朱子凡律师:所以说我觉得鉴定人也是起到了一个让事实水落石出的一个角色。今天我相信大家也有看到一个新闻,就是重庆巴南区的一个女子,她把自己三岁的小孩从22层的高楼上面推下来。当时我看这个警方通报里面说这个女子她是有狂躁症的,她的家人还有邻居也都反映了,她那几天精神状态确实是不太正常。但是后来我又看到了一个细节,就是什么呢?她不是一开始就是在这个窗口跟小孩闹的,她是在另外一个窗口,她家有两个小孩,先把第一个小孩往窗边推的时候,下边那个消防员已经赶紧来给下边垫了一个消防气垫。但是她看到有消防气垫之后,抱着孩子又换了一个窗口。因为大家都知道,平常你家楼房它不可能只有一面有窗户,他肯定是两面都有窗户。有的时候你要是挨着边户的话,三面都有窗户。她换了一个地方,那个窗户下面没有消防气垫,就把小孩给丢下去了,小孩就没被那个套房气垫接住,所以说小孩就去世了。
崔月清律师:那你想说明什么问题呢?
朱子凡律师:我想说的是如果说你是鉴定人的话,你觉得这个女子她虽然说是就跟我们刚才讲的这个故事一样,她有精神疾病。但是你觉得她在作案的过程中,她到底有没有正常的思维能力呢?就是说这个精神疾病有没有影响她的判断力?
崔月清律师:那你刚才说的她专门找了个下面没有消防垫的窗户把孩子给扔下去,这个不言而喻了。刚才说了,如果说意志控制不住,那是精神病发作。那如果说没有精神病故意装,或者是还达不到精神病的这种程度,当然现在现代医学也扩大了精神病的范畴,你比如说抑郁症,抑郁症就是精神病一种。我们办了很多案件都是这样的,这些案件法律都有规定。我们由于时间关系,不细说这一块,大家在新闻媒体上多看一看,有的时候能够做出自己的判断,听听《律师故事》,想想这里边发生的事,对照一下,增加一些法律知识,法律常识,对于律师职业多一些了解,这个有好处是吧?我们继续讲述。
朱子凡律师:除了刚才我们说的精神鉴定,其实我们说的法医鉴定里面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鉴定,就是对他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因为有的时候,有一些是车祸的后遗症,或者说是因为工伤,可能要对他的伤残等级做一个鉴定,这个就很重要了,因为它关系到赔偿的金额。
崔月清律师:刚才这个问题也涉及到有些你比如说劳动能力的鉴定,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还是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这是一个点。还有伤残级别的鉴定,是一级、二级、三级,还有伤残等级,还有伤情鉴定。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不是一回事。伤残鉴定是残废了,是一级残废,还是二级残废。伤情鉴定指的是轻伤、重伤和轻微伤,是这么一个点,它是不一样的。办案单位不一样,相关的鉴定机构也有所不同。因为伤情鉴定一般指的是公安机关的鉴定中心,或者是省级以上的医院才有资格来鉴定。但是这个伤残鉴定,这是一级、二级、三级一直到十级的这样一个级别鉴定,那都是鉴定中心或者是鉴定机构,相当于是民间的第三方的鉴定机构来做的。劳动者鉴定,这一般是劳动监察大队、劳动局、劳动部门来做的,他们委托的有时候不一样。
朱子凡律师:我们今天要说的伤情鉴定,其实也有很多故事。这个也是我们在网上看到一位鉴定人他自己亲身讲述的。说是这个伤情鉴定当中,他遇到过一个最无语的一个情况是什么呢?是有一个年近50岁的,说是脊髓损伤之后的男性被鉴定人。他是想说他脊髓损伤的等级很严重,然后他去鉴定中心,他自己说他的主诉是,小便失禁,然后就在等待排队查体的过程中,他为了显示自己的小便失禁,然后就直接将一整泡尿撒在候诊椅上。很凹糟,就感觉很恶心。但是做法医工作的人,他其实都清楚,其实小便失禁就像一个袋子里边装水一样。如果袋子里边直接有一个洞的话,那我无论灌多少水,当时就会流出来,不可能一下子流一大袋子的水,就不可能会流那么多的水。他就知道这个人就是为了达到他那个目的,就做出来这么恶心的事。就感觉他这个戏演的真的是为了利益什么都不顾了。
崔月清律师:演的过火了,演的蹩脚了。
朱子凡律师:一方面是演的蹩脚,另一方面是有的人真的是为了钱脸都不要了。然后还说见过那种在他医院鉴定中心的时候,拄着拐,一步都走不了,然后等到出了鉴定中心,两个拐往胳膊下一夹,追着去赶公交车,说,等等我,能跑的很快。还有那种要鉴定他的听力是否受损,不管怎么跟他吼,他都说我听不到,听不到,一点都听不到。但是你在给他递东西的时候,说你包忘拿了,或者说什么东西忘了,他可快就有反应,头一扭就说我的包掉在哪了?就感觉这个装起来的也是挺多的。
崔月清律师:我想起来非诚勿扰当中是不是有一段装瞎子,说他钱包掉了他立马就有反应了。装听不见,装看不见,这种被戏剧化,这个很有意思。
朱子凡律师:所以说感觉鉴定人的工作也是挺不容易的,就是见证各种各样的离奇事件。
崔月清律师:那再给大家说说笔迹鉴定。这个笔迹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用的非常多,老百姓可能接触的也比较多,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比如说写个欠条,写个借条,你说是不是他写,是不是他的字,还是别人假冒的,我们看到这个案件太多了。这个人明明叫张三,但他却写的是他邻居的名字李四。所以你找他要钱的时候,他说不对啊,你找李四去啊。还有的时候在要签名的时候说你写吧,我手疼拿不动笔,让别人代写。还包括那个按指印是不是他按的,另外这个写字,有的是圆珠笔写的,有的是用钢笔写的,还有的是用碳素笔,这都是不一样的。为什么咱们这个公务用笔,都是黑色签字笔,黑色签字笔它是不掉色的。你比如说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传真机,传真机传过来的东西,它是保留不了多长时间的,半年就模糊了。但如果说写在白纸上稿纸上信纸上,用碳素墨水写的,就十年二十年都不会模糊。用毛笔写的,墨汁留的时间更长。咱们现在看到很多的古代字画,那些墨汁还发出墨香味,那几百年、上千年就不会坏。书写工具也影响真伪。
朱子凡律师:之前我看过有个鉴定人讲的故事。说是有这么一张欠条,欠条上面是有两个担保人,担保人是啥意思呢?就是说借钱的人还不上来,那俩担保人就得还钱,就是保证人的意思。后来果然是债主找上门来了,发现这个借钱的人还不上了。然后债主就说,那这样两个担保人你们还我钱。结果这个时候,两个担保人说,不是,这个借条上面的字根本就不是我写的,这个借条我都不知道,我都没有见过,怎么是我写的字?不行,我要求做笔迹鉴定,你看这个字儿到底是不是我的,我就说不是我的,不能让我还。他们就两个人一起去了鉴定所,鉴定人要求他们写字,然后写字的时候就对比,看这个名字到底是不是他们俩签的。结果一番对比之下,居然真的不是他们两个写的。然后因为字上面按的还有指纹,会发现这两个指纹也不是对应的那个名字的人的指纹。但是,字虽然不是这个不是当事人自己写的,但是两个指纹怎么越看越眼熟。因为他们是要做两个担保人的笔迹、指纹的鉴定,他拿着两个指纹一看,这样正着看,A对着A,B对着B这样看不太对,但是我把AB一交换,我用这个B的指纹对着A的指纹,再用这个A的指纹对着B的指纹,这样一看好像是一样的,然后他又发现了一个问题,只要把两个人的这个笔记和指纹做一个交换,居然就能对得上了。这时候我觉得这个鉴定人真的是很细心。
崔月清律师:那这跟打靶打到别人的靶上一样,那可能是射击水平不高,打偏了,打到别人靶上。但他这是故意的,他不在自己名字上按指印。
朱子凡律师:这是两个人互换了签名,互换了指纹。
崔月清律师:这是故意的弄虚作假。
朱子凡律师:他们可能没有想到鉴定人这么细心。
崔月清律师:说到鉴定,现在我们《律师故事》的现场给大家试验一下。我们拿张纸拿个笔,我和朱律师都用左手写和右手写,大家看看有什么区别。现在咱们直播间的朋友都是鉴定专家,大家来看一看,朱律师说你随便说句话,我来写,然后左手写右手写,一会儿你也写这句话好吧,你也左手写右手写。
朱子凡律师:那就写鉴定人在鉴定所。这个左手能写出来吗?好像有点太难了。
崔月清律师:这是左手写的,然后用右手写。好,写完了。对着镜头让大家看一看这是不是一个人写的。能看清楚吗?
朱子凡律师:我感觉看不太出来是一个人写的。
崔月清律师:朱律师你也写一下,还是这句话,左手和右手都写一写。我们增加一点常识,有的时候我们把钱给借出去,对方打借条或者是打欠条的时候,也要看看对方有可能是什么呢?有可能是用左手写的,右手写和左手写是不是明显不一样?老百姓看着,哟,这就是两个人写的。但是鉴定专家一看,那你这个不管怎么换,都能鉴定出来是一个人写的,这是有讲究的。这就是鉴定专家他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技巧以及魅力所在。别人看不出来的,人家能看出来,当然也要有先进的仪器辅助,来帮助进行判断。
朱子凡律师:我也写好了。
崔月清律师:你让大家看一看。你跟大家说哪是左手写的哪是右手写的。
朱子凡律师:这一看都能看出来。写的好的是右手写的,写的不好的是左手写的。因为我们都是右撇子,不是左撇子。
崔月清律师:观众朋友刚刚是看着我和朱律师写的,大家知道是我们写的。但要是你没看见的话,可能会误认为是四个人写的。但是问题就在于上边是我写的,我左手写右手写,下边是朱律师左手写右手写。那你现在咱就说把它叠起来,用你的知识,你的常识来判断这是不是一个人写的?这就难了。但让我看朱律师写的这两行,不管你是左手写还是右手写,写的大还是写的小,我能看出来是一个人写的,就是因为我办的案件多,我本身也是书法家协会的,所以对笔迹,我还是有所了解,或者是有所接触的。但我写的这两行恐怕就不太好判断。如果只是签了名字,就更不好判断了。所以说把钱借给别人,别人打条的时候一定要看着,比如说你把钱借给他老婆,但她签的是她丈夫的名字,那你去要钱的时候,他俩离婚了,或者是老婆失踪了,找不到了,一鉴定也不是她老公的笔迹,那怎么办?大家觉得有没有办法?有。我们律师调查取证当中会去找他老婆上学的时候,工作时候的档案,看她的作业,看志愿志愿表登记表,签到表,根据那个笔迹来鉴定,鉴定出来是他老婆的。你借钱的时候他们还是夫妻,是之后才离的婚,那你这个证明一下就行。所以这里边专业的律师,也有专业律师的方法。因为鉴定专家,他只能说这是与不是,对与不对,但是这个是非对谁有理,对谁没有理,该不该还钱,这个不是鉴定专家的功能。那这个功能,这要靠法律来判断。刚才一开始给大家讲的那个故事,那他这个怎么能够在孩子15岁的时候,找到了孩子的亲生父亲,还拉去做鉴定,你觉得这容易吗?人家是情愿意去吗,所以说很有意思。如果那个人说出来说,那是我的孩子,我要把他领回来,这个好说。但如果人家一直不理你,所以说你怎么办?你把他打一顿,你把他拉去是吧?所以说这中间还有一些悬念,还有些悬念。
崔月清律师:好,我们这一期《律师故事》跟大家聊的比较多,聊的主要是鉴定人。律师在办案的过程当中遇到的鉴定人,遇到的、听说的、看到的、接触到的鉴定人的故事。这是我们这一期的主要话题,给大家总结两句话,一句话是鉴定人是什么呢?鉴定人是在办案的过程当中遇到疑难复杂的,必须通过专业知识,专业技巧技能来判断是谁。你比如说这个孩子是不是亲生的,亲子鉴定会遇到这样的难题。这个欠条是不是他签的,指印是不是他按的那怎么来判断?公章是真的还是假的,刺刻的还是原来备案的公章,这些都是需要鉴定专家通过专门的知识,专门的技能,可能要付出专门的设备来判断,这是第一个。第二个,鉴定专家是一些令人尊重的人,他们是有学问、有知识、有能力,是有专门知识,是社会需要的。他们的意见非常重要,为什么呢?能够查明案件事实,能够分清案件是非,能够让真相水落石出,能够拨开层层迷雾,是这样。所以说,他们的意见很重要,他们的意见很权威。但是有的法律规定的鉴定报告、鉴定意见、鉴定结论是作为证据使用,可以直接判死刑,或者直接定你有罪,或者定你无罪。但是也有一种比如说测谎,这个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所以说鉴定专家的鉴定意见能不能用,用到什么程度,这个不是鉴定人决定的。鉴定人把这结论一做出来,他就完事了。他就任务完成了。剩下的是法官的事,是公安的事,是律师的事。所以说给大家讲一下,我们对鉴定专家、鉴定人的这个职业是尊重的,我们也很愉快的跟他们合作了很多年。
本期节目马上就要结束了,走进律师生活,讲述律师故事,今天是第95期,律师眼中的“鉴定人”。
朱子凡律师:我们这期节目到这里就暂时结束了,欢迎大家在下周一晚七点半继续来直播间听我们讲述《律师眼中的TA》系列。我们这期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大家晚安。
崔月清律师: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