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3月4日晚7:30-8:30
形式:微信直播
故事:律师眼中的“路人甲”
讲述:崔月清
主持:朱子凡
走进律师生活,讲述律师故事。大家好,我是《律师故事我来讲》节目主持人朱子凡,坐在我旁边的是崔月清律师。今天我们一起给大家带来第91期的故事,这一期故事的主题是《律师眼中的“路人甲”》,律师眼中的“路人甲”是什么呢?大家可能会想问,路人甲这个词不是平常经常出现在影视作品或者是小说当中吗?那你们律师怎么也会说路人甲这个词呢?我们其实在影视作品当中看到的路人甲,一般都是指那些不重要的人,指的是电影或者说是电视小说里边出现的那些配角。但是我们平常看电影的时候,也有的时候说最强路人甲、神助攻这种词。就是说这个路人甲有的时候他虽然看似不起眼,但是他一个微小的举动可能会有很大的作用。我们原来看的那个电影《功夫》,里边的主角他是如何获得武林秘籍呢?是有一个摆摊的老乞丐,给了当时的主角一本九阳神功。那他当时卖给他那个秘籍,我们可能觉得这不就是一个小配角吗,他卖的能是真的吗?就是当时九阳神功,什么剑法、如来神掌什么的,他都有。我们可能会觉得就是一个普通摆摊的,应该是路人甲的角色,但是最后却让主角练成了如来神掌。那就可以看出来有的时候这些路人甲他对于主角命运的推动也是有很重要的作用的。那我们今天讲律师眼中的“路人甲”要说的就是这些看似在案件的办理过程当中,他是一个很微小的角色。他不是当事人,他不是公职人员,也不是我们律师。但是就这么一个小小的配角,会对无论说是整个案件的推动,还是说对案件的办理都是有一定的作用。所以说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些看似不起眼,但是实际上又影响着案件办理的这一类人。我们就是给他统称,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律师眼中的“路人甲”。崔律师您觉得律师眼中的路人甲有几类呢?因为我们平常说,这个路人甲他也有好有坏,有起到正面作用的,也有起到负面作用的。
各位来到直播间的朋友,我们的节目刚刚开始,这里是《律师故事》的第91期,《律师故事》每周一期,每周一晚的七点半到八点半,1个小时固定时间给大家专题讲述。律师自己的故事,律师群体的故事,律师与当事人的故事,律师与证人的故事,律师与鉴定人的故事,律师与法治的故事,乃至社会中杂七杂八的各种故事,都是和律师的工作有关联或者有牵连。我边上的是朱子凡律师,熟悉的老朋友也都知道,不再给大家多做介绍。《律师故事》第91期直播节目的内容是《律师眼中的“路人甲”》,刚刚朱律师也给大家简单介绍了路人甲。一般影视作品当中的一些边边角角、无关紧要的那些人被称为路人甲,据说路人甲还有个弟弟叫路人乙,路人乙不咋说话,比他哥还内向,只有在他哥出现的时候跟在他屁股后面壮壮胆。在律师行业的“路人甲”当中,我们加了一个引号,一方面海报当中的引号是一个重点说明,主题的突出。同时这个路人甲和大家在电影电视剧当中所了解到的路人甲有区别。走过路过不错过,这是很多人的一句话,就是遇到案件也想掺和,也想事事关心,这样的人没有名字,叫张三也好,叫李四也好,我们就称为甲乙丙丁。他是一个路人过路的,因为他也不是当事人家属,但是他非要掺和,路过了知道了这个案件,他非要掺和,那就给他起个名字叫路人甲,这么个情况。给大家先讲几个小例子小故事,所以刚才主持人说怎么给路人甲分类,那不好分。我们今天的故事就要集中给大家讲一讲那些跟案件没有关联,但非要掺和进来把这个事给弄砸,或者是说参与的动机不纯,是想掺和进来骗点钱,可以大致分为这些类型。
有一年我办理一个案件,是在我们郑州二七区的一个案件,有个鞋城,郑州的朋友大家都知道,有个鞋城那些年很火很出名,在京广路,这个鞋城搞大批发,有个外地的买鞋的商户也来这批发,他就看到一个店员问多少钱我要多少,进了一大包货,就把钱给付了,给了人家以后,当时的钱是比较多,大概是七千多,他就把货扛到肩上。准备出这个鞋城的大门,在停车场,他自己开了个车。当他走到大门口的时候,突然听到后边有人喊“站住!站住!”一个男的追了过来,一把抓住他说“你把东西给我放下,你刚才买的鞋还没有掏钱,你这是抢我的货”买家说:“我付钱了。”这个男的说:“给谁了?我刚刚在上厕所,店里都没有人,你趁我不注意把我货给拿走了。”就这种情况,把他抓了起来,公安机关以盗窃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在这个时候我作为辩护人,当我去看守所会见他的时候,你猜他咋说。有个人给他说“你不要请律师,请律师没有用。”这个人就希望通过会见把话转达给律师,第一个方面就是律师不要辩护了,没有用。第二个是他有办法能让他第二天就出去,这个第二天指的是他交钱之后的第二天。我当时跟他说,你这个案件还是有争议,你到底是偷人家的货,还是说你付了钱没有付给正儿八经的老板?那个女的是不是打工者,她是不是员工,这个事情要搞清楚。这个基本的案件事实是这样的,如果你把钱付给了看店的那个员工,我们叫售货员也好,叫营业员也好,叫什么什么打工人也好,那你这个买卖就完成了是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也把钱给人家了。有监控没有?因为刚接到案件,我说还没有来得及去查,我想会见你了解一下这个情况咋回事儿。有监控的话,看一看谁几点几分有没有进,有没有出,谁进来了,谁出去了,看看那个员工,另外再查一查他的工商营业执照,相关的税务信息,他报的有没有这个员工的信息。这个是哪一年的事儿,是1997年,那个时候没有社保。那你现在一查,就知道是不是员工了。但是他听不进去,他说一定要把我这个话带给我家人,后来我也就出来就交给了家属,我说给你们提醒,这是个骗局。这个人就是我们故事当中的路人甲,这个人是什么人什么职务?他怎么有权利保你没事?你这个案件这么复杂,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的话,那你还真说不清,你把人家的货拿走,你钱付给谁,有没有证据,有没有相关的数据,这什么都没有,这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又不是转账。后来那家属还真是给付了钱,结果不要说一天能出来,十天半个月了,又找到我说“律师你还得辩护,我们是不是上当了,是不是受骗了?”那这显而易见是上当受骗了,这个人他打着什么什么旗号,他的职位我不说,在号里边关犯人的那是什么身份,什么人,但是什么身份不清楚,就用这种方式来骗,导致当事人和家属上当受骗了,这是第一个。
还有一个,案件发生了以后,一听说张三家李四家的人被抓了。那些同事、朋友、同学、战友什么的都出来了,说什么我有关系,我的关系比你还硬,我怎么怎么的,那都是我哥们儿,那都是我战友,那都是我同学,那都是我家亲戚……你就说你给多少钱吧,你给多少钱我给你摆平。去年我们在南方的某个城市,听我们节目都知道是哪个城市,办的那个案件当中,他就遇到,他是在做布匹生意,由于他不太慎重,有一天有一个来路不太明白的给他送了一批货,这批货比较便宜,质量比较次,就接受了比较便宜的处理的残次品,肯定比正品要便宜的多,不是一般的便宜,他就接受了,把钱给了。所以后来查清楚,卖给他货的这个人是从其他厂里把钱给骗出来拿去染布的,结果,没有到染厂,反手卖给了他。那这种情况,他当时也不知道,人家再三核实,来路正不正,他说正,不是一般的正。就这么个情况,后来这个事出来,在案件办理的过程当中,在我和朱律师参与之前,他们身边有一群人整天说什么我有人,我有关系,怎么能让你出来,我们昨天晚上也在一块儿的,前天还在一块打牌,前天的前天还在唱歌。我们在刚开始接手案件的时候,他就问律师不辩护行不行,人家打保票说没事。但后来,当事人问我“律师你们到哪了?你也干了几十年律师了,你帮我看,我今天晚上把这些商会的领导都给约到一起吃个饭。”我和朱律师也去了,在饭桌上,那是云山雾水,这个拍着胸脯说没事没事,放心放心。后来这个案件,定的是掩饰掩瞒犯罪所得罪,这个案件已经判了。
刚才说的关在号里的那个,这个商会的领导出面来保他的商户,这也是算路人甲,对不对?还有一个是我跟我们团队的王智会律师办了一个案件。这个人刚刚被公安机关抓起来,我们就去交手续。他说“只有你们可不行啊,你光律师来不行,你们要通过谁谁谁,一定要找谁谁谁出面。”也就是说,意思说只有他能办。后来一查,这个人是办案单位一个协警,我们这里边不是说协警不好,他就没有办案资格。但是他跟当事人号称是战友,幸好当事人在律师的提醒之下及时的警惕起来,所以说这个人也是个路人甲。
还有一个是有一年我办理的案件是什么?有一个保安,是小区保安队的队长,他手下有十几个人,那个小区很大,这个保安队队长他把温州商会的会长的宝马车给砸了。有一天这个宝马车出门的时候不交费,有值班的保安说,你不交费不让你出,那个人说你们看看老子是谁?就跟保安起了冲突,最后把杆儿也撞断了,撞断了以后就下去打了保安一巴掌。然后保安心生怨气回来给他队长说,队长我今天可委屈,人家打我,人家骂我,还把杆给弄断了。保安队长说:“谁?谁这么胆大?”保安说了是谁之后,保安队长说好,那咱们就等着。从下午等到天黑,那个宝马车才开了回来。回来以后,保安队长说:“你给我站住!”十几个人围住了这辆车,有人还拿着砖头。保安队长就问:“你今天是不是打我的人了?是不是把杆给撞断了?那你赔!赔两千。给我的人道歉。”这个商会的会长说“老子就是打你,老子就是撞你,怎么了吗?”车窗开了一个缝,就有人把手伸进去打他,但是没打住。保安队长一招呼,其他的保安就开始拿砖头、石头开始砸,最后把人家的宝马车给砸了。警察就来了,抓起来之后给他定了故意毁坏财物罪。我给他辩护,这个案件动手砸车的人多啊,这个宝马车光修车费就得四十多万。正在办理过程中,遇见当事人家属,他老婆说能不能不辩了,我老公有个哥们,有个战友,事出来以后,人家气的不得了,说你咋早不跟我说,那办案单位的局长就是我哥们,都是我的战友,我的朋友,我一句话就放出来了,砸十辆宝马车都没有问题,谁让他这么处理?他说你把钱给我,没有我搞不定的事,你就看吧,我不是吹的,你看你只要把钱到位,我立马给你办。所以这个家属早上老早五点多就给我打电话说了,我说这不靠谱,这个案件数额这么大,抓了这么多人,这个保安队长还有可能是主犯的,损失也没有赔是吧,在这种情况之下凭什么能给你放出来。她说哎呀没事没事,人家说了第一批先给十万,下午再给十万,下午人就给放了。这种情况你说我作为老律师了,当然这是好多年前的事了,但当时我也干了挺久的了,这是十年前。这不靠谱,不靠谱,再说不靠谱,是骗你的。这个时候,当事人家属,他的伯伯说既然那个人有那么大的把握,我想他不会骗我,我当时想着算了,都这么说了,我也不给你办了,我给你办这个。他们就把钱给了那个人。没多久,他们又找到我,找我辩护,这个时候让我可气的是啥?说他发现这个被骗了之后跟对方联系不上,失联了,她就说律师啊你帮我老公辩护的时候,再帮我把这十万块钱要回来。这是不是也是个路人甲?我们说很多案件当中,我的直播间就是我的办公室,在很多刑事案件中来的时候来了一群人,有父母,有亲戚,有朋友,有哥哥姐姐,有弟弟妹妹,有战友……经常有这样的客户,当然有经验的律师,就会说你们到接待室去,关键的家属留下,这些无关紧要的第一不得旁听我们的律师和当时家属情况。第二个也不要对案件说三道四,因为有些人会利用这些信息骗钱,这种情况很多。
欢迎大家来到直播间,这里是《律师故事》的第91期,这一期的故事是《律师眼中的“路人甲”》。我们专题讲述的是那些与我们办理案件没有关联,但是就为了蹭蹭吃吃喝喝的,非常“热心肠”,打保票说能把人捞出来的这些人,到处混吃混喝,要喝茅台要喝五粮液,你得叫我吃好喝好,我才能把你的人给捞出来,就这么个意思。我们常常遇到这种案例,这种人我们说真的是给他叫路人甲、路人乙、路人丁、路人丙也好,他就是一个过路的人。有一句话叫做我只是你生活当中的路人甲,凭什么让我陪你蹉跎年华?抱歉,我就是想骗骗吃吃喝喝,我就是想骗人家,我管你是有罪无罪。所以说这个鲁迅先生还有一句话叫做人生最大的痛苦是梦醒了无路可走。有的当事人家属坏就坏在这,不听正儿八经的话,不相信律师,不请律师,就像有病不去医院看大夫一样的,有些江湖郎中都号称我中包治百病。最后也错过了最佳的时机,钱也被骗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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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刚才听崔律师他用他办理的案件当中遇到的那些,说好听点叫路人甲,说不好听点其实就是司法掮客,就是混吃混喝的那种人。他们这种人,他其实就是抓住了家属,抓住了当事人的那个心理,就是说我希望我能尽快出来,或者说我希望我的亲人能够尽快出来的这个心理。然后去诈骗来了一笔钱。你说这个我才想起来,你现在到看守所的门口,像有些看守所门口还有,郑州现在经过整顿之后没有了,那些人就会说什么可以强制取保,你把钱给我,你早上给我,我中午就能让他取保,10万、20万、30万、50万,我能让你回家过年。年前有一个朋友给我打电话说,我又上当了,谁谁说能把人给我捞出来,我跟他说,他爸他妈身体不好,那人说没问题!一点问题都没有!这都快过年了,人得有人情吧。他说的很有信心,但其实就是为了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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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在网上看到一个更搞笑的案例。这个案例是说有一个曾经的黑老大,因为犯的事情比较大,所以说被判了死刑,然后他弟弟,万万没想到这个黑老大的弟弟却是个“傻白甜”。黑老大的弟弟想到哥哥马上就要嘎嘣了,他不能坐着不管,然后就开始上下活动,然后遇到了一个人说你只要给我700万,我就可以让刀下留人。然后他弟弟真的相信了这个人说的话,也可能是那个时候就没几天就要执行了。然后他就相信了这个人的说辞,然后说现在没那么多钱,先分期付款,先给400万,事成之后再给300万。但是,等到他发现支付尾款的时候,才接到一个通知书,说是他哥哥已经被执行死刑了。就是说钱给完了,结果人没保住,去看守所里领回来的只有骨灰。在这里面我得纠正一个说法,原来大家都知道执行死刑是用枪,现在是注射执行。反正就是这钱也花了,人没保住。这个原来不是有一个小品,小沈阳演的,说人最大的遗憾是什么?就是人死了钱没花完。还有一个更遗憾的是人没死,钱花完了。他弟弟这个怎么说,就是第二种遗憾中的遗憾。他就又去了咨询律师说那我这700万能不能就是以诈骗的名义报警。然后最后万万没想到这个黑老大的弟弟“傻白甜”居然去警察局报案,然后才想办法能把这700万给追回来。所以说就感觉这个故事说的让人很唏嘘。
这里边有四点启发。第一个判死刑黑老大这个案件很重。第二个就是这种案件,如果说是能够好一些的结果是死缓,死缓再好一点的结果是无期徒刑,那不可能是无罪的。第三个,不管是700万还是7000万,法律是不可能买来的,命是不可能买来的,犯了罪就要承担犯罪后果,你把人给杀了,你说我就是杀了,我有钱能摆平,这是不可以的。第四个,我倒觉得他弟弟事后醒悟过来去报警,因为他上当受骗,愚昧无知。这个傻白甜有时候愚昧,不懂法,上当受骗,我们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们说这个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你说都啥时候了,还想着花点钱就能没事。所以说上当受骗也是必然的,那如果能够通过报警的方式,能够把损失给挽回来一些,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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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觉得我们刚才讲的这几个案例里边,他最主要的就是这些人为什么会上当受骗。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太迷信关系了,他们不相信法律,他们也不相信律师。我记得原来看费孝通的书里边有一句话说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很多当事人我觉得从他们身上都能看到这一点,就是他们觉得中国是一个只要有关系就能改变一切的一个社会,所有就很迷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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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边我也给大家探讨。中国是个人情社会,这个好,我认为非常好。中国人有情有义,有情有义是优秀的文化传统。那么有情有义人给西方人比,西方人爹不是爹儿子是吧?那没有亲情或者亲情少,而不如咱们中华民族,这是个好事儿。那就衍生出来遇到事先找熟人,熟人好办事,对不对?找个熟人打听打听,找个熟人问一问情况,找个熟人捞捞人,找个熟人协调协调。对,所以这一点是对的。但是往往的很多的人,我们说路人甲路人乙,就利用了这一种传统的正常的朴素的这种人情这一种世故,或者人情这一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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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一点,还有另外一点就是我觉得是对法律不够了解,对法律不够相信。因为我们国家无论是对于取保候审,还是对于缓刑,还是对于我们刚才说说的死缓,这些其实都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就是当事人家属可能就因为不太懂法,所以说,对这些事情都觉得是只要这个他活动活动就能活动过来。但是很多情况下,那个被告人,他是不满足这个条件的,就算你活动了,他也没有用。就因为我们国家,比如说取保候审,它必须是满足几个规定才能够行。就是说有的人我们不能说这些人一点能耐都没有,但是也有一些人,比如说这个疫情期间,有些人被抓了之后,没法关进去,关不进去。他说,这就是我活动的结果,你看我处理的结果多好。那这是赶巧了,没有抓不等于没有事儿。如果后续被抓紧去了,他就会说你看看这是尾款还没给我,你要是给我了就不会进去,这都是说辞,是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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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期节目我们是《律师故事》的91期,欢迎大家来到直播间,91期给你讲个啥故事呢?讲个律师眼中的路人甲、路人乙、路人丙、路人丁,反正是路人,路过的那些好管闲事、好掺和,还有蹭吃蹭喝的,还有骗人钱财的,最后让人不齿的这样一个群体。走进律师生活,讲述律师故事,这里是《律师故事》第91期,每周一晚七点半到八点半准时给大家相见。我们在郑州,在中原大地,给大家专题讲述律师故事,讲律师有关的故事,讲律师群体的故事,律师个体的故事等等,法制故事我们也都讲。我们崔月清刑辩团队主要是以刑事律师为主,以办理刑事案件为主的案件。所以说刚才我举的几个例子,路人甲大多都是在刑事案件里掺和,当时民事案件里也有,有个民事案件一搅和,对方欠钱,欠钱以后,好不容易把他告到法庭上,房子也封了。这个时候就是有个所谓的中间人出来说话下,老张啊,老李啊,你看看咱们都是多年的朋友了,你看他怎么样,你把他房子解封了之后,我保证他还,结果一激动,就把解封了。解封了以后,对方也没有履行,所以说这个骗了钱,说你这个事,你给我点好处费,我给你协调好。这是我现在正在执行的一个案件,就是这好好的诉讼保全被人家一忽悠,又请人家吃饭 ,最后把查封的房子、车子都解封了,最后这个算是啥都没有。好在现在我们又发现了有一块地,正在恢复执行。所以说有的时候民事案件也有搅和的,民事案件也有蹭吃蹭喝的,民事案件也有骗钱骗子。这些人的本性,就是我们所说的“路人甲”,加引号并不是贬义,而是要揭露他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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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在之前的《律师故事》当中也讲过有一类路人甲可以说是也起到神助攻的作用。比如说我们曾讲过一个故事,是一个企业的老板。他在遇到了一个民事诉讼的案件的时候,他需要去找律师。然后他看了好多个律师,每一个律师他都让律师把他的八字写出来,就有的律师不给。他要求律师把律师的八字,就是你是哪一年生的,你是几月几号生的。我们来想象一下,张律师,李律师报上你的生辰八字,让我看一看,让我瞧一瞧。这个老板见律师后的第一个要求不是说你给我介绍你办过什么案件,你有没有办过我这个比如说是股权纠纷,你有没有报办过股权纠纷的案件,他不这么问,他说你先把你的八字给我说一下,然后认认真真记下来,或者说要求对方给他打印出来给他。他为什么要这个?对,为什么要这样?他为什么要这个呢?因为他背后有人,他拿到这些律师的生辰八字之后,老王不中啊,你听那个律师不中,稍微有点属相不合,你的官司他能打赢吗?他打不赢的。星座也是,哪个星座跟哪个星座不合,上升星座什么什么不合,不合不行,为啥?你要把这个律师给请了,他就骗不成了,他在中间,你听我的,我谁都熟,谁都认识,那是我哥们儿,那是我朋友,那是我战友,那是我兄弟,我们怎么样?我刚才说了,昨天晚上我们在一块喝酒,一下子喝了多少,你看醉的这个熊样,还是我给他扶回家的。昨天晚上我们一块唱歌,前天晚上我们一起打牌,他就号称自己有关系。那么如果你正儿八经找个律师,他就没法骗了。他说生辰八字不对就是不让你请正儿八经的专业律师,为的是他能够骗钱、骗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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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说完这种在案件当中和来和去的路人甲,我们也来说一说,在法律服务市场中混淆视听的路人甲。这个之前的时候,我们在前几期的节目中也讲到,就是有这么一类叫法务经纪人的角色。这类人跟其他人可不一样,我们原来的节目当中也讲过,刚才讲的那些都是号称自己有关系,不懂法。这个路人甲是什么呢?这个路人甲有什么特殊吗?他说他懂法律,而且他收费低,他包打赢。在这里跟大家说一点,我们律师是不能承诺办案结结果的。就是说我们律师绝对不会跟你说,你这案件我包给你打赢。因为我们都知道案件最后的判决结果是法官做出来的,不是我们律师能决定的,律师只是尽我们所能的,然后帮你维护你的权益,不可控的因素太多。所以说,律师的相关规定都是禁止、不允许承诺案件结果。但是这些自称是法务经纪人的这一类人,他们没有这个限制,为什么呢?他们拿的是经纪人的证,他们拿的不是律师的证。这里边有两种,我给大家说一下,律师经纪人原来就是跟前面那些路人甲,讲的故事没有什么不一样,是一样的。但后来他们摇身一变,变的合法了,开始注册什么律师经纪人。律师有经纪人吗?咱们说股票经纪人,什么这经济那经济是吧?我们律师啥时候说我们经济人?演员、明星有经纪人,打理明星的日常事务。那律师背后什么时候多出来了个经纪人?我们自己都不知道。但这些人,他不是律师,他也考不上律师,他也没有考律师,他也没有律师证。但是他就是这样,想进入律师这个行业,或者觉得律师有行业影响力,社会知名度高,有些部门也是见钱眼开,就给他开了一个口子,就给他们办了个证,叫律师经纪人证,这个证简直是胡扯八扯,更可怕的是这个证在某些地方还管用,还真的是代理了官司,打了一些官司。后来经过律师界的强烈呼吁和坚决反对,法院禁止严令禁止,不允许代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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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除了这一类和律师打擦边球的路人甲,还有一类和我们律所打擦边球的路人甲,这一类是什么呢?就是法律咨询公司。你看法律咨询公司和这个律师事务所,这其实看起来都是这几个字,反正都有法律,而且都有这个什么什么所什么什么公司,这看起来性质是差不多的。有很多不了解法律,不了解律师这一行的当事人家属,有的时候在法院门口或者说在看守所门口走几步,没看见律所,先看见了一个法律咨询公司,他就觉得那这个应该也就是律师事务所,然后他就走进去咨询了。因为当事人他可能不具有专业的判断力,他们有的时候就分不清分不清哪是律师,哪不是律师,哪正儿八经是律师,哪都是假冒的律师就信以为真,就进去了。但是他们其实就和我们律所是不一样的。他这个只是一个,咨询的服务公司。进去以后,当事人会问王律师,张律师这个官司咋打,那人家叫他律师,他也答应,他也默认官司能不能赢,到了正儿八经操作的时候,说,不是我出面,是我给你找律师出面,所以这是这算是这个也有转手倒腾,是这个意思,咱们自己没有资格去评论他,他就是个咨询公司,人家问1加1等于几? 1加2等于几?打人犯法不犯法?杀人犯罪不犯罪犯罪?正当防卫是啥?什么叫防卫过当?他会说我给你找个律师,你给我多少钱,等于说是把业务又卖了,是这个意思。所以说这种法律咨询公司,他有的时候说帮你找一个律师,但是这个找的律师是好是坏你也不知道。还有的更为可恶,他甚至不帮你找律师,他只是承诺帮你找律师。你交完钱之后,他直接卷钱跑路了,有这样的诈骗公司在。所以说大家去法院门口,还有去派出所门口,一定要擦亮眼睛,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不要去法律咨询公司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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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里边我们当然有律师和医生这个职业来做比较。你比如说你有病是吧,你比如说这个当事人,就不管是到哪咨询,他总是有需求的,有些法律纠纷先问问是吧?需要辩护的是另一回事。那就像患者有病一样,我感冒了吃啥药?我头疼怎么办?你正儿八经去医院了,你不能看到穿白大褂都问是吧?你不能说稍微懂一点法律就能够办案。原来的节目中咱们讲的很清楚,咱们律师的独门绝技,那里边一些会见什么的,只有律师有资格,包括法律工作者都不能参与刑事案件,那些法律咨询公司更没资格,连看守所门儿都进不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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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一期主要讲的是律师眼中的“路人甲”,说的就是那一类在案件当中,他虽然一不是当事人,二不是委托人,三不是律师,四不是公职人员,但是他就是在其中兴风作浪,然后来骗取钱财的这样一类人,或者说这样一类公司。那我们也是给大家提一些建议,如果说是有人告诉你说他有关系,他能够帮你达到一些律师都做不到的事情。比如说明天我就把你这个人捞出来,或者说明天我就让这个案件的对方撤诉。这种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一定要相信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社会,它不可能是像这样的人所说的,我凭关系就能办到。很多时候你如果听信了他们的话,就是拿钱打水漂。然后这样之后,你再想请律师的时候,发现也没有钱请律师了,还需要去公安机关报案,去追那个诈骗犯。所以说也是提醒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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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故事讲到这了,我脑子里面又想到一个我办过的一个案件,是个期货案件。有一天,这个案件正在办理过程当中,对方当事人,这个公司的经办人,他给我打电话说,崔律师我们在一块谈谈吧,但这里边实际上他们是完全违约的,支付违约金、支付赔偿款这个很清楚了。但是那个人一亮面以后,公司又一个人说,我是某某公司派来的,我是谈判高手,我今天要跟你谈判,谈判了以后我可以不付你钱。我一听我说这是谁啊,我查了他的证件还真是那公司的委托,他说我是谈判高手,意思是我谈判从来就没有输过,也不说打遍天下无敌手。我说你可以走了,今天谈不成,我也不跟你谈,我今天肯定是要把住我们的原则,你欠我们这方当事人钱。他说我收了你的钱,我今天一定要办成事。他说我求求你,我说你求我也不行,你收了人家钱,那是不正当的,或者那是你们的事儿,跟我无关是吧。你想跟我谈判就谈了?就算谈也要公平合理,你谈了以后,你欠我当事人二百多万,你说我一分钱不给你,你觉得谁能跟你谈?我那年办了一个诈骗案件,我给诈骗案件的当事人辩护,他就是冒充建设厅办证的一个领导,原来是某某厅的,后来犯了错误给开除了,但是他老打着这个旗号。最后骗了钱被关进去,我给他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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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节目最后也跟大家说一下今天上了微博热搜的一个事件,因为马上也该315了,所以说这些法律热点事件都关注到消费者维权上面了。有一个消费者在他家门口的精品店里面买了咱们著名的什么什么酒。买酒发生了什么事呢?拿到酒一看,因为这个人他也知道那个正品的酒长什么样。一看酒瓶子这字印的就不一样。正版的丝带是这么记的,他那个盗版的丝带是那么记的,反正就是一眼能看出来。是不是一千多块钱一瓶的那个酒?对对对,就是很单价很贵的那种酒。然后他拿到这个酒之后发现是假的,他就说你看你这个店你知假售假,根据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是要给我假一赔十,假一赔三的,那你就是要赔我钱的。然后说我要你要是赔我钱,这个事儿就算了了。你要不赔我钱,我现在打315咱去鉴定,看你这个到底是真是假。老板可横了,说行,你只要敢打行315,我在这儿可是有认识很多人的,我弄死你。顾客说那我不买了行不行,商家说不行你必须买,这盒子都被你拆开了。你不服不行,不服,你今天出不了这个门。
好,这个故事给大家提出两个问题。第一个这种买卖行为,一个不愿买,一个强迫去买,这是什么行为?这个犯违法不违法?犯罪不犯罪?商家说“我弄死你”,这是什么意思?所以这里边有时候我们听《律师故事》多了,一些法律常识就了解了。听听律师故事,想想自己身边的事,那这里边如果商家说你必须买,不买出不了我的门,这叫强迫交易罪。是个刑事犯罪,是要要抓起来,要判刑的。如果你能买的这个东西是假的,我去鉴定我打315投诉你,这个是合法的维权方式,因为鉴定出来是假的,咱们国家法律规定假一赔十,这个原来咱们也讲过,马上315开始就更多的普及这方面的知识。所以说假一赔十可以维权,但这里面提醒一定要保留好证据,该有发票得有发票,该有这个微信的聊天记录,包括我们退货单、托运单、签收单,乃至纸质的或者电子版的合同都要保存好,以后一旦发生什么事,维权起来也比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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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来到直播间的朋友啊,走进律师生活讲述历史故事。这一期《律师故事》是到了91期,这一期的故事主题的主题是《律师眼中的“路人甲”》,讲的是那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那些好吃好喝骗吃骗喝,只会搅和的那些人。他们打着关心朋友的名义,你的事儿,我的这个朋友,我亲戚、我朋友、我同事、我战友都能帮你搞定。你把钱拿来,我给你活动活动。这个都是骗子。所以说这一期《律师故事》用路人甲来形容他们,来斥责他们。我觉得目的是让大家提高警惕,让大家提高维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有了法律纠纷,正儿八经的走法律的渠道,法律的途径,上网查一查,弄不懂的咨询律师,是正儿八经的,不要被社会上的给忽悠,所以不要被社会上的人骗了,被骗人骗钱骗色划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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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律师生活,讲述律师故事。我们的《律师故事》已经进入到了第91期。这里是郑州,这里是中原大地,这里是我们《律师故事》的直播间。我们在这个直播间已经给大家讲述了91周,91期的节目。每一个礼拜一的晚上固定的时间,七点半到八点半,我们准时在直播间与大家相见。今天的节目我们即将进入尾声,我们下一期节目讲些什么?都怎么讲?有哪些故事呢?敬请你的期待,欢迎你的到来,也希望大家先关注《律师故事》的直播直播间,关注《律师故事》的直播节目。我们一期一期给大家讲,精彩将不断精彩将持续,我们等待你的到来。好,今天晚上的律师故事直播就到结束,朋友们再见。大家下星期一的七点半我们再在直播间相见,大家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