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8:00-20:00 Add: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9号河南信息广场

微信二维码
来访路线 13015506711

法院回应女子忍40年家暴离婚被驳回,舆论存在较大争议。

发布时间:2020-12-20 09:56:22来源:admin浏览次数 590

2020年12月18日,陕西黄陵县法院回应“女子忍40年家暴诉讼离婚被驳回”一事。审判该案的法官称,经庭前调查,女子自述的“非打即骂”在正常的夫妻矛盾范围内,警方处也无家暴报警记录,没有证据能证明女子曾遭丈夫家暴。此外,双方子女也表达了希望父母继续在一起生活的愿望。依照婚姻法相关规定,从关爱老人角度出发,法院才驳回女子的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后,女子表示不上诉。

对于此判决,舆论仍存在较大争议。

忍40年家暴起诉离婚被驳回,女子丈夫回应:过日子难免有磕磕绊绊

陕西女子李某1980年和丈夫杨某登记结婚,婚后两人育有3个子女。杨某脾气非常暴躁,经常动手打李某。为了年幼的子女,李某选择忍气吞声。现在3个子女都已经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家庭,李某不想继续忍耐了,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理由,提起了离婚诉讼。法院却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理由是经庭前调查,女子自述的“非打即骂”在正常的夫妻矛盾范围内,警方处也无家暴报警记录,没有证据能证明女子曾遭丈夫家暴,琐事并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建议她珍惜来之不易的晚年幸福。


对此,丈夫杨某回应道,自己没有读过书,没有多少知识,有的时候难免会冲动,两口子在一起过日子,免不了有磕磕碰碰。

法院是否好心办坏事?

针对这一判决,有律师称 “法院用心良苦”,有律师称 “法院未从实际出发,未考虑当事人感受,好心可能办坏事。”

对于“法院是否好心办坏事”,律师张永红认为,离婚案件的办理需要慎之又慎,离婚案件在具体操作中,法官通常在一审时“能不离就不离”,除非不予离婚会导致被家暴方明显处于可预见的危险中。如果原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甚至提供新证据证明不离婚会继续遭受家暴,二审时通常会“能离就离”,因为事实证明双方的确感情破裂了,一审通过不予离婚挽救感情的预期并没有实现。

张永红说,婚姻关系是一种复杂的关系,也是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法官审理离婚案件时,不会单纯出于“好心”而草率判决不予离婚。

但网友认为,家暴近四十年,应该说女方已经给了男方不少改正的机会,但女方今天仍然选择离婚,说明已无法忍受了,也对男方不再抱有任何幻想。那么法院在审理这起离婚案件时,是否充分考虑到女方感受?而且,“因琐事发生矛盾”之说是否淡化了家暴的危害性,恐怕也是值得商榷的地方。

面对家暴,敢于说"不"的女性真的很少,很多女性选择认命,逐渐变得麻木不仁、接受暴力。在反复被殴打的过程中,他们形成了习得性无助的心理,用沉默的方式来承受家暴带来的伤害。

遇到家暴以后,及时报警求助,或者是诉讼离婚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有的人可能说现在离婚有冷静期了,被家暴了可能还离不了婚,所以自己不敢结婚了。但官方解释,离婚冷静期并不适用于诉讼离婚。

你认为离婚冷静期会对被家暴的女性产生影响吗?


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