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发生性关系同意书(俗称约炮协议)”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1-08-30 11:42:32来源:admin浏览次数 5837
“约炮”协议合法吗?
崔月清 朱子凡
最近,娱乐圈的惊天大瓜层出不穷,大家仿佛成了瓜田里的猹,天天都有新的瓜。刚吃完吴亦凡约炮迷奸未成年人的瓜,转眼又看到霍尊约炮、劈腿、冷暴力九年女友的新闻。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顶流吴亦凡才因涉嫌强奸被批捕,没想到天天向上主持人钱枫又被举报性侵。在现今的娱乐圈,明星“约炮”“草粉”似乎已经成为了大家见怪不怪的新闻了,群众对约炮这种行为也已经司空见惯。
但“约炮”毕竟是一种风险极大的行为,事后惨遭“仙人跳”或者女方反悔被告“强奸”的“炮友”不在少数。为了避免“约炮”变“强奸”,一些“聪明人”就想到可以在事前签订一份“约炮协议”——《自愿发生性关系同意书》。这些“约炮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双方约定在何时何地自愿发生性关系。2.双方发生性关系不涉及金钱等利益交换。3.双方发生性关系期间必须确保采取了避孕与性传播疾病的防护措施。4.双方约定的性交方式及使用的助兴器具。5.约炮过程中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那么这种“约炮协议”能否成立?其法律效力又如何呢?
首先,依据《民法典》第 464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自愿发生性关系,这样一种行为究竟是不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笔者认为并不是。因为这种行为既不涉及支付对价从而产生财产关系,也不涉及特定的身份从而产生人身关系。
其次,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并不能调整所有的社会关系,法律也有其无能为力的领域。任何试图以法律形式解决法律无能为力的问题的设想,尽管可能出于对法律的崇尚,但终究是要被否定的。民法理论早已提出了法律拘束意思这一概念以对“法内空间”与“法外空间”进行划分。当事人在生活中的合意如果要在法律的评价中“成立”合同,则双方当事人做出相应表示时应当具备法律拘束意思,以使该表示脱离自然意思的范畴,从而进入法律行为领域,成立“意思表示”。当欠缺法律拘束意思时,该“表示”根本不构成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行为并非“无效”,而是根本不成立。约炮协议中,虽然双方签订该协议的态度是认真严肃的,但是站在中立客观的受领人的立场上,这种协议属于当事人之间的私人约定,并不构成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
此外,“约炮协议”是否有“卖淫嫖娼”的嫌疑?虽然“约炮协议”中写明“双方发生性关系不涉及金钱等利益交换”,但是也存在协议嫖客妓女借协议掩盖“卖淫嫖娼”事实的可能。卖淫嫖娼虽不属于刑事犯罪,但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卖淫嫖娼与约炮最大的区分点就在于是否有“营利行为”,故在调查取证中的重点在于,问明发生性行为的双方如何相识,是否有利益交换行为(转账记录),主观上是否具有获取物质利益的故意。查明双方是否有前科,而且双方口供要相互印证。
最后,再评这种约炮协议的性质。《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款条文规定了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公序良俗原则。道德评价的社会意义不仅在于对某种事物做出善恶评价,更重要的是它代表了一定社会和阶级对人们的道德要求,具有道德价值、道德行为的导向作用。著名哲学家弗洛姆在《爱的艺术》一书中写到,“作为双方性欲满足的爱,作为‘协作活动’以及作为寂寞和孤独的避难所的爱,是现代西方社会爱的不完满性或爱的堕落的两种‘正常’的形式,是社会上特定形成的爱的病态。有很多爱的病态的个体化的形式,其结果,是意识上的痛苦”。“约炮”使精神符号化、肉体化,是人性的退化,是对社会文明的反动,是一种病态。这种行为只有生物性的欲望和冲动,没有社会性的情和爱、责任和义务、人格和尊严、荣誉和廉耻。它从根本上违反了人的全面发展要求,违反了人类性文明发展的规律和方向。这种约炮协议违背了社会公德,有损社会公序良俗。
当社会主流话语体系都已经开始接受“约吗?”,这样最初来自“约炮”性暗语的话语体系时,我们更要反思它何以在潜移默化中常态化。“约炮”现象绝不仅仅是一种个体行为,它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城市青年在性与爱的问题上的虚无主义。社会主流文化对“约炮”行为话语层面的吸纳,也体现了传统意义上对待“一夜情”的社会观念开始部分解构。对此,我们应该深刻反思这种现象背后的价值导向问题,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针对连日来演艺圈曝出的种种乱象,8月27日,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网信办等部门纷纷下发通知对劣迹艺人和对“饭圈”乱象治理做出了通报并采取必要的具体措施。娱乐圈乱象以前都是单发的个例,而并不是像今年这么频繁和严重,其产生的负面影响已经对社会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特别是对年轻一代人的健康成长产生了困扰。广电总局近期封杀劣迹艺人,下架全部作品,正是国家下定决心整顿娱乐圈秩序的表现,更是教育广大群众要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弘扬社会清风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