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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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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工作人员称,经调查,在9月7日下午的调解现场,冒名顶替者戴着口罩,并出示了手机里保存的身份证影印件,造成罗姓法官在直观的识别方面出现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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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 朱必胜
12月17日,四川大竹县吴女士向新京报记者反映,其丈夫携冒名顶替者办理离婚,法院竟作出了离婚调解书。18日,新京报记者从四川大竹县法院纪检组获悉,涉事法官已调离岗位,案件原审被告(吴女士丈夫)和冒名顶替者因违法,正接受司法拘拘留。
吴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9月7日,丈夫吴某让她去法院参加离婚调解,因她不想离婚便没有去。但9月18日,她到婚姻巡回法庭调档案发现,她已和吴某离婚,并有签署了她姓名的离婚调解书。“他(吴某)找人冒名顶替把这个婚给离了。”吴女士强调,9月7日法院调解笔录上的签字和手印都不是她的。当天,吴女士便找到法院进行申诉。
经过一番调查,法院发现确实有人冒名顶替。让吴女士不解的是,负责该离婚调解案的罗姓法官曾在9月7日上午立案时见过她,而下午冒名者顶替她出席调解现场,罗姓法官未发现异常,也未准确核实身份,当天就作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